假证=隐形炸弹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15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热处理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尹某某、丁某某正在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查证:(1)尹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2014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4日,截至检查当日,其特种作业证到期未进行复审,属于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2)丁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2014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6日,但检查当日丁某某向执法人员提供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显示有效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27日。丁某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且伪造特种作业证,涉嫌构成犯罪。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行政执法部门对该热处理厂罚款4万元。
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将丁某某持伪造特种作业证上岗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另案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对当事人取保候审。
专家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应文件第三十条第 一项相关条文,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该热处理厂安排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尹某某、丁某某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第二百八十条第 一项内容,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处以管束约束或是附加限制公民相关政治权益处置,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验证,丁某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已经过期,但其提供了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买卖官方机构制式证件相关刑事犯罪嫌疑,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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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无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准入资格无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那么如果该证过期还能否从事特种作业呢?请看下面的案例江苏省无锡市 2023年10月19日 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遂对某汽车公司进行核查,发现该单位有六名焊工在进行焊接作业,该单位未能提供其中三名焊工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查,焊工吴某、仝某两人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从事焊接作业,焊工梁某取得的焊接与热切割特种
2026-06-17 -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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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